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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有哪些,是全国统考吗

社会工作者考试为全国统考,科目设置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科目。

一、考试科目分级设置

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
考两科:《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需一次性通过。

中级(社会工作师)
考三科:《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成绩两年内有效。

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
仅考一科:《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通过即获合格证明。

二、全国统考性质与实施规则

统一组织模式
由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跨地域报考灵活性
考生可在工作地或户籍地以外的省份参加考试,打破地域限制。

证书准入制度
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社会工作的必备资质。

三、考试内容与成绩管理

科目内容侧重点

综合能力:考察专业价值观、理论及方法的应用;

实务:侧重服务领域中的专业操作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初级/中级/高级逐级深化);

法规与政策:要求掌握现行法规政策并灵活执行。

成绩有效期

初级:1年内通过全部科目;

中级:连续2年内通过三科;

高级:无周期限制(单科通过)。

(注:以上信息综合民政部及人社部考试大纲,具体细则以当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