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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审议出台

肖萍萍 2024-03-15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枣庄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坚持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联合惩戒“三位一体”,有力保障全市“生命通道”畅通。

突出高位引领。针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灭火救援案件时有发生、各部门治理职能存在交叉、居民投诉举报占用消防车通道案件增多等问题,提请将《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联合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公安、城市管理等6部门,在全市开展实地调研,梳理消防车通道拥挤地段15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政处罚案件233件、部门综合治理难题9处,征集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和社会单位意见建议14条,为《管理办法》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加强协同共治。《管理办法》细化消防救援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5个部门消防车通道监管职责,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租户)和公共建筑使用人员的职责义务,确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规定: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在城市道路上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并予以拖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查城市主要道路的高架桥、地道桥等市政工程,充分考虑大型消防车通行需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署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

确保深层运用。市政府将消防车通道治理融入2024年全市79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解决因停车难导致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将与消防车通道管理同步列入枣庄市地方规章《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上位法形式优化停车供给,加强消防车通道综合监管。通过政府网站一图解读、专家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加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确保《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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